长油退市迷雾:新加坡子公司巨亏确认欠妥

[复制链接]

2236

主题

0

好友

0

金币

中级会员

积分
1981
发表于 2014-5-1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编者按:上市17年,央企长航油运净亏损55.56亿元!终于在连亏4年之后的2014年4月21日公司正式退市,打破了央企不退市的神话。但是,有人质疑它恶意退市——因为2013年公司大笔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导致巨亏了59亿元,是故意为之;而长期合作伙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也对此绝情地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这更加速了长油的退市步伐。基于此,甚至有不少中小股东要求维权。

那么,在*ST长油退市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原因?本刊认为是公司失当的全球化冒进战略以及僵化的国企体制导致了长航油运跌成“仙股”的命运。而长航油运并非个案,还有*ST凤凰、*ST钢构等央企同病相怜。

*ST长油谢幕背后存疑云

*ST长油的“死亡”并非意外,在连续亏损了4年之后,公司于2013年4月2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打破了央企不退市的神话。但是长油此举却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恶意退市”,因为公司2013年大手笔计提了对自有超大型原油运输船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直接导致2013年报公司巨亏59个亿,就连长期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其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退市长油

公司全称是“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087。公司是由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联合长江沿线八家国有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20日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120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股票于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曾经用名南京水运,后改名为长航油运,*ST长油。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及制品、化学制品及其他货物仓储、运输;石油及制品、化学产品销售;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等业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新加坡子公司巨亏确认欠妥

*ST长油近期退市的直接导火索是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正是上市公司对于这家子公司计提了巨额的固定资产减值,以及长油母公司针对与这家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计提了巨额的坏账准备,才使得上市公司爆出了高达近60亿元的惊人亏损。

根据年报披露的数据,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为-30.25亿元,当年度亏损28.66亿元。这些亏损额度连同资不抵债的财务数据,一并被纳入到了*ST长油最终的合并会计报表当中。当然,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这没有问题,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完全满足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条件。

但是如果从经济实质的角度来看,此举却又存在了不小的问题。

长航油运(新加坡)既然是一家有限公司,那么其股东,也即长油母公司,连同母公司背后的A股投资者,都只需要以出资额对长航油运的负债负责,而对于全资子公司的负债并没有偿还义务。当长航油运(新加坡)已经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时,长油母公司也不需要对该公司背负的外部债务履行偿还义务。也就是说,该公司账面上-30.25亿元的净资产,是不需要长油母公司为其填补上这个窟窿的,最坏的打算是,长航油运(新加坡)公司申请破产保护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看,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高达-30.25亿元的净资产,已经资不抵债,此时将该子公司负债全部纳入到长油最终的合并会计报表当中,并不符合其经济实质。由此不免令人存疑,*ST长油最终高达近60亿元的巨额亏损,以及

-20.97亿元的账面净资产,是否真实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经济价值?

审计意见依据不足

根据长油的2013年报,自从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ST长油提供审计服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也就是说审计师无法确认*ST长油最终的利润、资产负债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是指审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对于鉴证对象是否符合鉴证标准而发表的意见。分别是: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3,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4,否定意见: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5,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自上市以来,长油以及长航集团旗下兄弟公司*ST凤凰一直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担任外部审计工作。按理说,信永中和对于长油也算是“知根知底”了,而且很难令人相信在重大财务政策调整和会计估计指标确认等方面,*ST长油不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事先沟通。会计核算需要建立在会计主体是在可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基本假设上,可能是信永中和认为*ST长油的财务质量已经无法满足可持续经营条件,业绩不能用一般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因此最终信永中和还是以一纸“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将自己置身于长油退市的舆论漩涡之外,此举不免有明哲保身之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