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喜欢一件东西,该多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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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池州
我又失恋了,大概心情得低落好一阵子 。这阵子需要很多时间、很多酒、很多狐朋狗友来消磨一下。我与S小姐的恋情虽然只持续了不到三个月,但丝毫不影响它石破天惊的程度。

与S小姐的初识是在省图书馆阅览室。当时,我正在查阅一篇关于男女恋爱的心理学论文,撰写过程中,结论越来越让人沮丧。从统计学上来讲,没有几个相貌姣好的女士嫁给穷困的小伙子,也没有几个功成名就的已婚男人不会受到年轻女士的骚扰。我们时常渴望单纯热烈的恋爱然后步入婚姻,事实上几率极小,惟有幸运者得之。

我和S小姐坐在桌子的同一侧,能且只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Anna sui果味香水。午饭的时候,我预备草草的去吃点午饭,回来好尽快完稿,然后去和朋友去附近的酒吧喝几杯。桌子上的电脑是个难题,我到哪儿去都喜欢带的东西越少越好,既不怕丢了什么东西,也轻松自在。我预备委托旁边一直散发着果味香的S小姐帮我照看一下。

“麻烦你帮我照看一下电脑吧。”

S小姐正在翻看西格尔的《爱情故事》,那是一本很薄很浪漫的爱情故事,一个哈佛毕业的富二代写的。我想,这种人还能有什么不完满的爱情么,很多年前对都这样的小说并无太多好感,只觉得不过是自恋狂的炫耀而已。这两年回想起来才觉得男女真的与动物差不了多少,有时候不会考虑那么复杂的因素。爱情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一个照面,一个微笑,甚至人群中惊鸿一瞥,就那么来了,再过一瞬,也就那么走了,心里会泛起许多遗憾,偶然也伴着一丝丝甘甜。比这再长一点就不再是爱情的管辖地,要进入婚姻的围城了。

“可我马上也要去吃饭去了。”

“嗯,多照看一分钟算一分钟,我大约一刻钟就能回来。如果你之前走,也没关系的。谢啦。”

轻轻巧巧的将电脑委托给了她,不等回应,我就走了。

在图书馆楼下找一家合适又不乏味的速食餐厅不是很容易,等吃饭再上楼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二十几分钟。看到S小姐已经不在了,我有点愠气,虽然是个女孩子,必要的责任还是负一点比较讨人喜爱吧,好在电脑和一切东西都原封不动的在桌子上。等我坐定以后,电脑的触摸板上贴着一张黄色的便利贴,上面先是写了一行左右的字,然后被涂得完全看不见了,接着下面又整整齐齐的写了一行:

“我等了一刻钟,你实在没回来,我饿了。”语气令人莞尔。

我撕下便利贴,在下面回了一句:“饭总得一口一口才能吃完吧,今天的节奏比平时慢了点,平时是急板,今天充其量是个柔板。”我把便利贴贴在她正在看的书上,顺便随手翻了几页,她在书里夹了几片纸抄了许多笔记。字写的尚可,不算好看,比我潇洒飘逸的书法可是差远了,写了很多动人的词语,可以看出她那少女之心被这书拨弄的愈发柔嫩了。

我又得进入到乏味的爱情理论研究了,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倒愿意闷头闷脑的去赚很多钱,然后娶个尚且过得去,不谈艺术与酒也无伤夫妻关系的糟婆子过活。

四五月份的下午最容易入眠,看着那些明明一句话可以说的明白却偏偏废了一篇论文来讲述的文案,我加速的进入了梦乡。大约午后的四五点钟,S小姐和几个女友轻声叽叽喳喳的走过来。我被声音弄醒,又懒得动,偷听了几句S小姐与友人的谈话。

S小姐看到书背上贴着的便利贴,不落座就撕下去看了起来,她的几个损友大概挤作一团也要挣着看她手里的东西。S小姐知道也没写什么要紧的,就把纸条传给她们看。几个人看完咯咯的笑着开始调侃S小姐,S小姐不甘示弱的小声回击着。我预备起来帮帮腔,不管怎么说,我和她也算是朋友了,我想。

S小姐的群体中有人提议出去唱歌,她们鼓噪S小姐叫上我一块去欢乐一下。S小姐大概看着我的睡相,说并不认识我,而且打扰别人睡觉总归不好。几个人又嘻嘻哈哈的一会儿,还是觉得出去玩会儿比较好。S小姐就随着她们,收拾东西一同出去了。我还卧在桌上,心里回味着女孩子们的调侃,想必S小姐应该不会十分邋遢,相貌也在中上吧,又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

接下来几天,我难以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看书,心里却想着能和S小姐再见一面。

当周周末,我又特意去图书馆去了一趟,图书馆很大,我只能到上次坐的位子上看看S小姐是否也在,我远远的看见那个位子包括附近都空着,又四周寻摸了一下,还是没有见到S小姐的踪影。

就此,我就很少去想这件事情了,本来就没影儿,何必自寻烦恼。

又隔了大约三个月的时间我才有机会去图书馆。S小姐的字和声音又浮现出来,许多事情就是这样,本来不在意了,一个味道、一个类似的影子袭击过来,所有的场景就在脑子里活了,好的坏的都一时难以摆脱。

如火车上了轨道,不用怎么想,我就滑到了原来的桌子旁。如果我没记错S小姐的背影和侧面,眼前的不就是S小姐么,她这回在我原来座位的对面。我坐在S小姐的旁边,她手里竟然还捧着那本《爱情故事》,一本几万字的小说,足足看了三四个月么。她依旧不时的往自己的笔记上添加着什么,如果照这个速度,抄下这本书都绰绰有余了。我偏爱聪明的女孩子,如此看来,S小姐并不在我喜欢的象限内。

S小姐偶尔会看看对面的位子,我认真的看她的侧面。过长的头发因为妨碍阅读被暂时的拢在后面,几缕软软的碎发被遗漏下来,像出生儿的绒毛,细密而稚嫩。柔和的光线从窗户一侧透进来,让S小姐的半侧轮廓曲线完美的呈现出来,实在让人想看个没完。不算太长的睫毛被前面薄薄的近视镜片挡在后面,鼻子细长,薄薄的鼻翼如透明的凝脂泛着微微的粉色,两片嘴唇因为主人正在投入到某个情节不能自拔而微微的开着。

看过张爱玲的相片,然后想胡兰成的“临水照花人”(按照字面的意思无非是好看,至于有人解读到性格里面去,实在无趣),觉得还是S小姐与这句词匹配的多。

S小姐大概感觉到我的眼神了,用一只手挡住了朝向我的这侧。

我敲了敲桌子,“能帮我照看一下电脑么。”

S小姐似乎有些慌张的放下手,扭过头来看着我。“你知不知道,你已经把我害惨了。”

我没预料到这样的回答,只不过曾经委托她看看电脑而已,何来害惨的典故。

“从上次开始,我每次来图书馆,同学都调戏我说是来会男朋友的,可我~~”她鄙夷的看着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男朋友,不高不帅,也不是温暖的大叔,还偷偷的盯着我看,大概是个十分猥琐的人。”我刚刚还沉浸在对S小姐的欣赏中,这下子被热情的打击给彻底扔进了海里。

“我有什么不好,虽然不高不帅,也不温暖,可选我做男朋友,一点儿也不会差。”

S小姐笑了,是那种狠狠的瞧不起的笑,“不高不帅,不温暖,还说自己一点儿也不差。”

“不仅是不差,而且是十分好。我游泳可以几千米不上岸,我当年打篮球三分准的要命,我读过康德拉康尼采卢梭别尔嘉耶夫。”我数落了半天,不管有的没的,统统放在我的头上。忽然我说:“这场景似曾相识,很像是从《爱情故事》里摘录出来的情节。”

S小姐哈哈笑起来,“那你会不会请我喝咖啡。”

“我虽然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也没有显赫的家族,但我一定请你喝最好的咖啡。”

我领着S小姐到附近一家常去的咖啡馆喝咖啡,S小姐在咖啡馆门口说她不喜欢喝咖啡,只是觉得这样十分好玩,她很喜欢这样的感觉,按图索骥,做了一次模拟旅行。

“喜欢一件事,多么不容易啊,说不定明天就死了,后天就错过了。”她感叹着。我也被她带动起来,十分羡慕她找到这么开心的时刻,那是一瞬间的极乐瞬间,高峰体验,过了这个瞬间,就是无限的下坠与失落。我开着车到一家很著名的小咖啡馆,给S小姐点了一杯绿茶。

我下班后接S小姐吃晚饭,看一场电影,或者继续读一会儿书,然后去我家,路上可以聊很多,接一个很长的吻。早上我上班前会把煎蛋、米粥等早点备好,给八九点钟起床的S小姐吃。

我们的日子很平常,我每天垂涎她的美色,她每天调侃我的普通。

分手的那天,她正提着新上市的桔子,和一盒我最爱吃的榴莲酥向我走来。她说,我得走了。她趴在我怀里,嘤嘤而泣。我抱紧她,按照医生的说法,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天,我说我可不信。可就像《爱情故事》里的情形,她不得不走,我也不得不失恋。

今天,我失恋已经三个月,书柜里是各种版本的《爱情故事》。能喜欢一件东西,该多么不容易。S小姐,我要多久才能摆脱喜欢你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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