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不恐怖,简直是令人发指啊。
那么为什么被凌迟者不自杀,我想原因有三。
其一,对犯人的看管很严。监狱的栅栏都是用布包裹的,连牙齿间都会用布塞住.防止咬舌自尽的.而且这样的犯人一旦自杀成功了,监狱的人是要受到处分的.但是家属们通常会买通好狱卒,让狱卒将犯人的脊柱弄断.这样就感觉不到苦楚了 。并且,有一说法是凌迟会先剜下一片肉塞入犯人嘴里,防其咬舌自杀。
其二,没有勇气。自杀不是每个人都敢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做奸犯科的人,很少有不怕死的。而且不自杀没准还能等到特赦,虽然希望渺茫,但是可以有所侥幸。
其三,复杂的考量结果。比如说,与其畏首畏尾,自杀后被人耻笑,倒不如受了这刑。再比如说,心灰意冷,什么事都无所谓。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那么凌迟为什么可怕?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有兴趣的话,可以自行搜索莫言的《檀香刑》,里面有一段关于凌迟细致入微的描写,当然有些重口味。不过相信可以很直观的了解其残忍与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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