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111亿元投向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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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2014年,池州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五有+1”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33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的实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省财政对完成民生工程目标绩效突出的6个市进行奖补,池州市位列其中。
      老有所养,构筑了覆盖城乡的生活保障体系。完成8所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和1140张社会化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全市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90%以上,集中供养率70%,提前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目标。探索敬老院转型升级,全市10家敬老院推行社会化养老,东至县尧渡镇被授予“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200个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之一,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为1.01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448.8万元,补贴社会化养老260.3万元。为5.36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7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81.82万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参续保率100%,为23.13万到龄老人发放养老金1.48亿元。在全省率先执行计生特扶城乡统一标准,为全市899名计生特扶对象发放扶助金328.1万元。同时构建了孤儿救助、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救助机制。
      劳有所得,构建了就业促进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资源配置等形式,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9554人参加订单式、定向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2545个;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172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513个,帮助困难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充分就业等八类公共就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建设。(下转A3版)
      病有所医,构筑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加强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政策衔接,石台、青阳、东至及九华山风景区实现并轨运行,城乡141.2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为参保对象补偿5.45亿元,大病保险补偿919万元;投入4900万元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药品零差率,对全市9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1600万元,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手术实施473例;救治重大传染病患者2060人,城乡医疗救助5.56万人次,234例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发放精神病人药费补助2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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