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消费“糟心事” 你摊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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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网购商品寄到手发现损坏、新买手机“毛病”不断、快件物品中途丢失、承诺的促销商家不兑现……2014年,这些消费“遭心事”你摊上了吗?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去年我市12315机构受理消费者问题共计3640件,同比增长21.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49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包、房屋建材及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热点。同时,2014年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第一年,消费者诉求出现新的变化和特点。
      家用电子电器成投诉“重灾区”:通讯商品投诉量居第一
     当前,家用电子电器品种五花八门,更新换代迅速,人们可选择的电子电器范围日益扩大。伴随购买量增大,我市电子电器商品的消费纠纷也居高不下,特别是通讯商品投诉量位居榜首。
    案例:去年夏天,消费者俞先生在市区某品牌手机专卖店花1400元购买某品牌手机一部,使用时发现手机里存有旧短信,怀疑是翻新手机。俞先生到该专卖店要求退货无果,后拨打12315维权。同时期,市民钱先生拨打12315,反映其刚买不久的手机,经常出现“花屏”现象,更换一次屏幕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当再次向商家提出换屏诉求时,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分析:据介绍,2014年我市通讯商品投诉为93件,集中于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手机质量问题包括死机、黑屏、自动关机、电池待机时间短等性能故障。售后服务问题包括经营者不履行三包规定,以人为损坏、返厂维修、软件升级等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且不提供维修单据等。”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法律虽有规定,但有的销售商或者维修方还是以拖延维修或者更换时间,导致手机问题投诉居高不下。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子电器时,应尽量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场,选购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络健全的品牌商品,了解商品的基本信息,掌握使用、保养方法,保管好三包服务卡、发票等凭证,出现质量问题时,要及时联系销售商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并要求维修人员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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