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要让市民看得明白也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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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简政放权是我们这次改革的一条主线,减权放权也是改革的一个难点。我们现在突出的问题是部门权力比较多、比较泛,有的还是部门文件确定的,并且存在着一种向上集中的趋势。推行减权放权工作,不仅仅是看数量,核心还要看质量,看实际效果,看是不是真的激发了市场的活力、释放了改革的红利,是不是真正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3月18日下午,池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科长燕丽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市有关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会陆续完善,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权力事项大幅精简
  2014年,我省在全国先行开展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池州市作为全省7个重点联系市之一,于2014年4月份启动市本级“两单”建设工作。2015年2月15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直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布施行,各县(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也相继公布。
  市本级确认37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4685项,经审核减少2494项,保留2191项,精简53.2%;贵池区保留权力事项1245项,精简45.8%;东至县保留权力事项2427项,精简33.4%;石台县保留权力事项2533项,精简31.9%;青阳县保留权力事项2258项,精简31.4%。政府权力大幅精简,有效规范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初步改变了政府部门权力过宽、权大责小的状况。
  第三方监督有保障
  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日常管理中几乎不行使的权力,原则上不列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这些具体原则标准作为自查自清和审核确权的共同遵循,统一了尺度,确保了清权确权工作顺利推进。
  为了提高简政放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让企业和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内部工作上采取了“三报三审三回”的流程,即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专家论证、二审反馈;部门三报、会议研究、三审意见反馈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编办主任汪茂耀介绍,少数部门的报审达十余次。
  据悉,简政放权涉及相关部门的利益调整时,我市建立了专家论证评审机制。从高等院校、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机构中聘请具有政府工作经验的在任领导、政府法律顾问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开展面上问题研究和专题咨询,从第三方的角度审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审核“闯三关”
  在责任清单审核中,责任清单过法律、部门、社会“三关”贯穿始终。
  法律关即坚持依法规范确责。针对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反复查找10万余条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基础上,编制出1.6万余条责任事项、1.9万余条追责情形,对应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列出了4.2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
  部门关即与各部门内部业务科室零距离沟通,无缝对接,共同研究责任问题,共同编制责任清单,让部门在拥有权力的同时,认同所承担的责任。
  社会关即多方位、多角度听取意见,思考问题,力求每项责任都能依据充分、没有异议。责任清单过“三关”也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和效果:一些依据不准确或不充分、难以确定责任的权力被取消;一些权力事项的类别归属、具体内容等在责任清单编制过程中得到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一些部门的同志认为,过去也有责任,但看不见。现在写在清单上,看到了,就像一面镜子;想到了,就像一道“紧箍咒”,有助于自我约束和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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