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交房 业主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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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本报讯(记者 冯民飞)5月15日,城区滨江名城售楼部集聚了大批业主,还有人拉起了横幅希望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
市民胡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元月31日,他在永华房产滨江名城购买的5号楼的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4年12月30日交房,但楼盘未能如期竣工交房。待业主们到售楼部讨要说法时,永华房地产的负责人说出了一些理由安抚业主,承诺会在2015年5月15号正式交房,并签下承诺书。
承诺书中写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5月15日,永华房产每天向业主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2015年5月15号正式交房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每位业主;永华房产承诺如果2015年5月15号还不能如期交房,15号以后违约金按万分之四赔支付,而且该承诺书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变成一纸空文
眼看承诺时间到了,开发商还是未能交房。业主和房产商代表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谈判,永华房产的负责人刘军出面表示既无法交房,也无钱支付违约金,希望业主们理解,双方不欢而散。此后,业主们曾多次寻找开发商讨要说法,但开发商还是表示“没钱”。无奈之下,业主们只好在5月15日拉着横幅来到永华房产售楼部维权。
家庭矛盾因“房”而生
2012年7月,市民赵女士为了孩子就近上学,花了43万元在滨江名城购买了8号楼1004室,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0交房。她和家人一直在城北小区租房居住,每月房租三四百元。现在开放商未能如期交房,家人对她当初执意购买新房的意见更大了。吴女士是上海户籍,在姐姐介绍下,她在滨江名城买了一套房子。她开始感觉开发商办事效率很高,环境很好,“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开发商还说5月15日一定会交房,说着急居住的还可以提前装修,吴女士买房子也是自己做主的,当初老公不赞成,现在不能交房,她在家里处于尴尬的境地。
记者了解到,开放商迟迟不能交房,不仅给业主们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压力。
开发商表示会按合同办事
永华房产办公室主任表示,目前公司运转困难,资金周转不灵,如果业主现在要求支付违约金,无疑会耽误工期。他告诉记者,对于公司的承诺的施工进度,政府主管部门将会监管,现在只能请业主们多多理解。
5月15日上午,永华房产负责人刘军告诉记者,他已经向公司汇报过池州的情况,公司也在组织施工单位调运材料,加快施工进度。他表示,如果9月1日还不能交房,业主们可以走法律程序,索要违约金。
5月21日,池州市房产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开发商延迟交房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大环境影响,也有开发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衔接等问题。他建议广大业主,要理性维权,最大化保障自己利益。“不要急于索赔违约金,先拿到房子要紧,然后再谈违约金”,“哪怕是房子拿到,索赔违约金也不迟”。他表示,开发商和业主有合同,按照合同办事,有争议的话,政府协调或走司法途径。楼盘如果成了烂尾楼,开发商可以申请破产,最大可能的赔偿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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