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可以要求对方分担住宿与生活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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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南开区
情侣之所以选择同居,除了可以每天见到心爱的人以外,还考量到节省房租、分担生活费等等。不过同居不比恋爱,两人天天见面,柴米油盐醬醋茶样样都要花钱、花心思,原先认为是优点的分担生活费,如果没有沟通好,反而会成为争执的焦点。

理论上,同居不同于结婚,没有财产共有的问题。一般来说,要由同居人各自负担生活支出及费用。如果两个人的开销先由一人支付,从法律上来看,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代垫,也就是你认为自己只是先帮对方付钱,心里还是想着要对方还钱,这么一来,双方在法律上就是「借贷关系」;另一个可能则是,如果你本来就愿意负担一切的同居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房租、水电瓦斯等等,而且也不期待对方偿还,这样便成立「赠与关系」。

如果你认为双方应该各付各的,你就有权要求对方分担住宿与生活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你先垫款,另一半依法就有偿还义务。不过,如果你曾经大方表示要送给对方或替对方支付,这时赠与关系就成立了,对方依法并没有负担义务!

现行法律对未婚同居以及其财产的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致同居一族分手之后,除了感情纠缠不清,金钱问题也很难切割与厘清责任。在同居关系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因此建议,小额的日常消费可以不计较,但对于大额的财产和投资,还是要分开管理并留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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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南开区
钱一定要分开管   为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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