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上午,我市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会。传达学习省人社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部署当前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于今年11月份出台,首次将见习人员范围扩大到“在本地登记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取消了户籍限制。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上适当提高生活补助。对于我市具备就业见习相关条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省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据悉,我市已连续5年实施就业见习工作。5年来,我市共提供见习岗位2500个,吸纳见习人员2117名;财政补贴标准由最初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月500元。2013年,我市见习岗位数和参加见习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参加就业见习单位58家,发布就业岗位616个,共组织61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