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初级中学因采购过期食品原料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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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近日,信用安徽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采购过期食品原料,安徽石台县占大初级中学被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池市监处罚﹝2024﹞4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石台县占大初级中学在石台县仁里镇兄弟调味店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蚕豆香辣酱”用于加工制作杂酱,市场价格是12.00元/瓶。无购物凭证,无查验记录,查明涉案食品货值金额5.97元,因无销售记录,违法所得难以认定。消毒设施灯管已损坏,不能正常运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石台县占大初级中学处罚款2000元,并警告、没收蚕豆香辣酱797克×1瓶。


来源:信用安徽,池阳知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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