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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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
有时恭维也是令人讨厌的,比如一沧桑男凑过来喊我大哥的时候,我感觉着家伙八成是个愣头青,毕竟俺一直走的是小生路线。

没想到的是,这一声大哥从此让我们成为了朋友,而且按年龄来说,我是当得起这个大哥的,我比他大两岁,我们还是校友,他是我的师弟。

由不得你不相信,我们还进了同一家公司,而且这家伙比我做得好。

他说话爱用成语,不过往往成为我们的笑柄,醉生梦死,说成醉生醉死,生死不离,说成生不死离。他一向自认为品味高雅,挂在口头上的歌曲是那个搂搂又抱抱,人格早已酒中泡。开口说话雷倒一片,领导与同事,也无法讨厌他。缺点多多的人其实也是蛮可爱的。

没想到的是这个公司这么不济,市场稍微的一震动,它就伤筋动骨,自此一蹶不振。他找到我说,咱们不能在这吊死,你辞职我就辞,我们一起出去闯。这家伙其实不傻,拉我一起跳,即使是火坑,也有人作伴。我当时不自知,还真以为他当我老大呢。

我们一起去找了几个工作,都不甚满意,后来只剩我一人去满大街的跑。有个工作还说得过去,我去面试,他也屁颠屁颠地跟去,面试成功,他还是招人喜欢。长久的声气相通,我们互相看彼此不顺眼,当时都是二十郎当岁,掐架骂人也有气力,骂累了,锤子剪子布,输的下去买两瓶啤酒,你一瓶我一瓶,长长气力接着骂。

斗嘴他占不了便宜,狠狠地站起,说我恨不得一脚踢死你,我说你以为你是驴,想踢谁就踢谁。他不语。我便接着说,看看,黔驴技穷了吧。他无处排遣,开始作诗,斗大的字认识不到一箩筐,还作七律,统共二十八个字,用的字词都是小学书本里的字词,错字一篓,最重要的是当你猜测到这字时,还是不能明白这诗什么意思。他一脸得意,以为妙手偶得,自信满满地给我看。我不忍打击他,扫上一眼,说很好,不愧李白后人。他也姓李,当然有时对骂时我便说他是李莲英的后代。

他一发不可收拾,不再跟我争吵,一下班就呕心沥血作诗。我本以为清净,哪曾想他如此高产,大作频频问世,什么血泪茫茫,还不如骂我呢。不得已出馊主意说,我粗人一个,不懂诗,何不让大家来评。他一听喜上心头,编辑短信群发之,短信的回复也快,纷纷惊叹,原来身边还有个诗人在啊。他更加得意,一有所得,便群发,然后大家都集体失语。几个我识得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每天都品诗,实在是痛不欲生啊。我窃笑,以为解脱。

然而一天,他突然悲哀地说,手机丢了。我就知道糟糕。他给我的手机冲上话费,继续发。一天他突然想到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女同学,说是颇有姿色,然后打电话若干得到女孩的电话,作诗一首发送,一叙契阔之思。我想,这玩笑开得真是有点大了。短信很快得到回复,一样的七律,一样的脑残,我血泪茫茫。

继而两人诗歌唱和,山高水阔,互传尺素,一时浓情蜜意,俨然是恋爱中的宝贝。一天女孩说要去广州,他速速回家,少不了一番十八里想送,并拿出照片说两个人畅游了清明上河园。不几日女孩说意外耽搁,没去成,准备去北方,他又匆匆回家送行,这次两人游了包公祠,当然这次也没走成。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女孩说又要换地方,这次他也回去了,因为要过年了,过年来后,他说和女孩订婚了。也是一番奇遇。

因为在前一个公司里遇到一位负责人,他后来接了一个工程,经过曲折回环与我们联系上后,给我们的待遇比目前的好得多,我们二人毫无二话便去了。当时的公司刚刚启动,后来稍微地步入正轨,但是人事上勾心斗角的特别厉害。一个本来属于我的岗位莫名其妙的被抢走了,据说是公司请来的,做过八年的老江湖来担当。他在上岗没几天,一天骑摩托晚归,出了车祸,脑震荡,半年之内是上不了班。我没顶上这个岗位,因为师弟在调试过程中胳膊折断几节,当时送到当地的空军医院诊治。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公司安排我来陪护一月。

他的胳膊上两处动刀,打上钢板,换药时淤肿得厉害,上面的缝合线不甚长,下面的缝合线贯穿整个小臂,他问我下面的缝合线长吗?我说,还好,一点点。那段时间他很消沉,整个人都低落下来。我让他看我手上的疤,并且告诉他我当初缝合时,曾问医生会留疤吗。那个女医生告诉我,男子汉,没个疤能叫男人吗?你这下好了,你追女孩,挥一挥手臂,都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医院附近相对比较荒凉,再加上不习惯当地饮食,我买了电锅带去,跑老远的路去买菜,初时炖排骨汤,炖鸡鸭鱼肉,因为医生说刚骨骼初愈先清淡为主,这些汤和肉被我很不情愿地消灭了,师弟只有看的份。我跟他整些青菜或者鸡蛋奶粉之类的,我谨遵遗嘱医嘱。后来我又买来辣椒酱,豆腐乳等等之类的,我声称这都是我给他买的,他说这些我不能吃,我作恍然大悟状,告诉他我只有勉为其难地消受了。师弟在那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大为不平,跟来探望的人诉苦,说如何受了虐待,说我这个陪护作威作福胖了一圈。恢复常态,有力气骂人,说明心病好了。我也跟众人诉苦,说我把他当菩萨一样供着,吃喝拉撒睡,请的丫鬟老妈子也不过如此吧。

后来师弟出了院,由家人接了回去,到家后给我打电话,让我把他的诗集邮回去,所谓的诗集是地摊上一元的那种笔记本,是师弟大半年的心血。我花了二十大元邮回去,我本来是不愿意,他说要把这本诗集送给他的那个诗人未婚妻,我才决定帮这个忙,毕竟是成人之美的事情。

后来我就离开了,结束了这段飘零的时光,感慨还是挺多的。师弟在家养好了身体之后工作一段也离开了。离开的原因是他的那个未婚妻的要求,因为她是为新娘做美容美发,他便选择了摄影,他们决定将来开个婚纱影楼。

我们都回到最初打拼的城市,我做起了小生意。他偶尔约我出来,让我充当他的模特,满大街的搔首弄姿,供他拍照。我不好意思,他则不然,不管有多少人,多变态的造型都敢摆。有时小聚,举杯痛饮,说起往事,他说当初我们都太老实了。

他后来去了厦门,我再提起他的诗作他都拿眼瞪我,说去死吧你。他留了长发,并且修了一个很怪的发型。我们去买衣服,他所挑的,都是那种很夸张的样式。他会问我怎么样,我不知道怎么说,直叹息,看来我真的老了。问得急了,我说这是我十五六岁时穿的衣服。对,你不能想象,当初我陪他去买衣服,稍微彰显性格的他从不选择,他第一次买下的白色T恤,也是在我极力的怂恿下买来的。

接着有一天他说和女友分手了。那个诗人未婚妻要他去长沙,他不愿事事都是围着她转,一切都是为她而转移,拒绝再去,两人都觉得委屈,说着说着便撂起了狠话,一下闹掰。路人皆知,回天无力。他还说,女人不都是那样,一副看穿的样子。并且以此外延,说了一堆荒诞不经之谈,我们依然会对骂,而且越来越娱乐化,谁也不会生气,并且,我发现,与他斗嘴我越来越显得吃力,这家伙厚着脸皮的玩笑,为人处世,也玲珑起来。他真的变化很大,有时在路上走着,他不自觉地就哼起了歌,我侧耳一听,就笑了,他唱的是,孤灯夜下,杜十娘我坐船舱。

我去厦门出差,顺便去找他,晚上我要走,他执意留下,说很久没促膝夜谈,我听他说得恳切,只好留下来。这家伙躺在床上就和新欢煲电话粥,聊完了再Q聊,接着便睡着了。第二天我一早便走,回头他给我去电话,我把他臭骂一顿,他却嘿嘿直笑。

王朝兴亡常常让人感叹,沧海桑田的变化常常让人唏嘘,但是一个人的历程,走到哪里就是哪里,原本无所谓好坏。但人都是更钟情于过往,因为有的门槛跨过去就再也回不来,有的人变化后再也找不到当初的自己,但是很多的变化,又何必去追寻。对于我来说,你现在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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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有的人变化后再也找不到当初的自己,但是很多的变化,又何必去追寻。对于我来说,你现在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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