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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天公不作美,下了点雨,本人开车在西门一个路口停下等红灯。只听后面一声闷响,感觉有问题,回头一看,果然被啃了屁股。
肇事的是一辆无牌四轮电瓶车,一男一女在上面。
我问他怎么弄的,驾驶员那个男的也没下车,只丢了一句:你报警吧。
好,碰上牛人了。
其实事真不大,我车停的,他刹不住,贴上去了,看这情况,意思好像还是我错了。
那就报警吧,不多一会,JC来了,拍照,让车停边上去,然后记录。JC说他全责,问我想如何解决。
这时两个又熊样了,又道歉又解释说两人在车上吵架了,心情不好,那女的又回头骂那男的,开车不咋的,还跟那么近,笑话一大些。
本来并没有什么大事,我当时说了,你要下车来看看,说点好话,也没有那么多周折,这天气JC也挺忙的,何必前倨后恭地糟贱自己呢。
看JC小哥在雨里张罗也挺不容易的,也不想多看一眼那一对宝贝了,如果让他们破财赔点钱,那架势回家他们也有的闹,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我谢了JC小哥就走了。
但是最后我想说一句:这种无牌证的电瓶车能不能上路?有没有管理机构?出了事如何处理?如果都没有,那么是不是应该从苗头就爬起,别等到满大街都是这种车的时候再来管理,那时候就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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