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潘欢欢)长江池州段航道是池州市对外经济的唯一通江航道,也是池州对外交流的一个水路动脉。日前,记者从池州航道管理处获悉,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正式施行,长江池州段162公里航道管理、养护工作将有法可依。 杨盛是宁道标212轮的船长,他和13名船员一起守护着长江贵池段35.5公里的航道,并负责水上救助、打捞和航标维护等事宜。在日常工作中,最让他感到头疼的就是长江航道非法采沙、非法捕捞、擅自移动甚至破坏航标等各种碍航行为。“比如说,有些船舶抛锚的位置不恰当,遮挡了航标,阻碍了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还有非法采砂采出深坑,整个河道就会偏移、摆动,造成航运安全隐患。但过去我们只能以规劝为主,联系海事、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新航道法实施后,我们可以依法现场执法,快速维护航道正常通行。”杨盛说。 自《航道法》颁布实施以来,池州航道管理处执法人员定期对辖区水道进行全面巡查,向过往船舶和航道有关的企业负责人发放资料并宣传《航道法》。同时组织全处职工尤其是航道行政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全面地掌握和领会该法的实施背景、重要意义和章节条款。 池州航道管理处处长张绍海表示:“航道条件改善后,船舶的运输量也会提高,对池州经济的发展肯定是有质的变化。” (责任编辑: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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