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挪用公款22万元喂流浪猫狗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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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池州

为了喂养流浪猫狗,怀柔区一名50岁妇女关某将单位的22万货款“截留”下来,全部买了猫粮狗粮。昨日记者获悉,怀柔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前,5000多名网友捐款帮助关某退还全部货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至今年2月间,关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货款22万余元拿走,超过3个月未予归还,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挪用资金罪被起诉。调查中发现,她将这笔钱都用来喂养流浪猫狗。

  此前庭审中,关某坦诚犯罪事实,称自女儿婚后,她一人独居,便开始大量收养流浪猫狗,家里最多时曾有70只流浪动物。她说,养猫狗的开销每月最少7000元,而自己赚来的钱只够流浪猫狗的伙食费。

  据悉,关某案件经媒体报道后,许多人开始在网上为其募捐,希望帮助关某退赔挪用的公款。今年10月25日,关某的女儿将5000多名好心人捐助的22万余元,还给关某所在公司,该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要求法院予以轻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关某自愿认罪,且为初犯,同时退赔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记者王维维 通讯员 王君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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