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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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创新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取消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起付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特殊病种救助金额不受当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对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实施救助,救助金额不受当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提升医疗救助封顶线。2015年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将比去年增长20%以上。同时,认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跨区域异地即时结算。(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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