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大纲内容,变化程度:★★★ 2015年第七版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由原来6章基本内容和41个法律法规,调整为11章基本内容(考试重点内容)和47个附录法律法规(【注意】此部分法律法规附录在大纲中并未体现,预计是考试的非重点内容)。 (一)基本内容变化较大;增加了并融合了较多内容,在原有大纲基础上增加如下内容: 1.执业药师管理 2.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 5.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6.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管理 7.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 8.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9.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0.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11.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 (二)附录部分法律法规基本保持不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如下法条: 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4年); 3.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2008年);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6.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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