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达到500万,或调整落户政策,严控落户条件!!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探索建立皖北向皖江的跨区域人口迁移机制.....
安徽人户口迁移落户等将发生很大变化!!据了解,《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正式出台,根据该意见,安徽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合肥或严控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
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目前,安徽仅合肥市人口规模(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合肥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近400万人)接近特大城市的标准。也就是说,一旦合肥市区常住人口达到500万后,可能就会调整落户政策,严格控制落户条件了。 不同“体量”城市落户门槛不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相关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 中等城市: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
有就业有住所还需有一年社保
●合法稳定就业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小城市:城区人口50万以下
●放开落户限制 有住所就能落户
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特大城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
●由市政府确定适时调整政策
●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而我省目前还没有特大城市。 劳模、先进、紧缺人才家属可随同落户
●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其他紧缺人才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 毕业生等户口迁移不受就业地条件限制
●高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毕业生
●技术工人
●留学回国人员等凡自愿在我省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社保年限要求不能超过3年
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
●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
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有平等教育权利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
●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户口登记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户口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持有人享同等待遇
●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 不用再证明“你妈是你妈了”我省将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表,2020年前,这一目标得以实现,届时“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类似的尴尬事情将成为历史。
户口“重、漏、错、假”将彻底纠正新政还规定,公安机关将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重、漏、错、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