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舍得 于 2014-2-17 16:32 编辑
2月16日,读者杨尚清来到报社反映自己被某公司负责人李东升拖欠工程款项一事,自己多次讨要未果,后来对方干脆不再接电话,希望本报介入早日讨到工程款。
杨尚清告诉记者,2013年3月11日,他和某公司负责人李东升签订合同,从李东升手中承包了天池建材工程办公楼打桩桩基工程,相约机器进场的时候支付1万元,工程结束后支付3万元,打桩结束后支付另外1万元,后来经过双方协商4.8万元,8千元作为质保金。3月16日,桩基工程就结束了,按照合同约定4月17日就应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可是到如今都没有拿到全部工程款。
杨尚清表示,自己多次打电话向李东升讨要工程款,李东升表示业主没有支付自己工程款,现在没办法支付最后8000元的工程款。接到杨尚清投诉后,当天本报记者多次打电话试图采访,无奈李东升没有接听电话,也没有回复记者的短信。
2月17日上午,记者通过短信向李东升表明身份,希望他能够接受采访。不久,他给记者打来电话,听说登报,他十分不愉快说“你登报吧”。经过一番交涉,他向记者解释说,自己承揽的工程没有彻底结束,没有进行工程决算,没办法支付杨尚清大的全部工程款。“再说了,我已经支付了大部分,难道还会不支付剩余的几千元吗”,他同时向记者透露,杨尚清承包的桩基工程有两个桩点位置错了,导致桩点坏了,这也是支付工程款需要考虑的问题。最后他表示,等到工程决算后,他们再次协商具体支付工程款的事情。
2月17日下午,记者致电向杨尚清反映的两个桩基点错位,造成桩基点损坏的问题,杨尚清表示“不存在质量问题,要是质量有问题,对方不可能在工程验收时候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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