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石台奖励扶持电子商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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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日前,石台县设立专项资金,奖励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该县从电子商务开办、经营、平台发展、技改项目补助、示范评选及表彰等方面分别予以奖励扶持: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石台县,并承诺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5年内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对其中年网上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前两年给予县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5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20%的奖励。在石台县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其中网上交易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前两年给予县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5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20%的奖励。对高校毕业生在石台县落户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在石台县注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其实名认证的收费企业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10000户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运营3年以上的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100万元的,3年内每年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企业电子商务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在年网络零售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评选县电子商务3强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同时,奖励扶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企业和经营者不依法依规经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的,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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