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教育腐败,学习铜陵“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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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深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实施“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决定从2015年秋季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一律实施“阳光分班”政策。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创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谐、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工作原则

    1、属地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 各县、区教育(体)局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

    2、公开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告分班结果。  

    3、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及学生学业水平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各方面均衡配置。

    4、随机原则。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要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四、工作程序

    1、班数确定。各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2、教师配置。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学校要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在校内公示(完成期限:8月20日)。

    3、学生分组。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男、女生两个序列分别均衡分成与学校开设的班级数相同的若干自然组。初中新生统一进行入学学业水平检测(市直学校建议统一安排在8月22日),男、女生分别按学业水平检测成绩进行排序(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校就读,但未报到或报到后未参加考试的,一并参加排序)。以A校为例,如果今年该校新生共分10个班,将该校男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高低进行1-10再10-1分组标号;女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高低进行10-1再1-10分组标号,依次进行S循环,将编号为1的学生合为一组,编号为2的学生合为一组,以此类推,编号为1的学生组成1班,编号为2的学生组成2班,共组成10个班级。学校将班级分组名单在校内公示。

    4、确定班级。学校召开“阳光分班”现场会,在行风监督员、纪检监督员、责任区督学、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教育主管部门督查人员、家长、学生代表共同监督下,由学生或者家长代表抽签,决定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班级学生组合,抽签结果现场公布(完成期限:8月28日)。

    5、结果公示。学校将分班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完毕后由学校将学生名册、教师名单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分班公示制度和承诺制度。分班前学校要成立分班领导小组,制定分班方案,向社会公布分班原则及办法,并向社会作出承诺;分班后,要在校内公布分班结果,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学生及学生家长对“阳光分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三是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学生人数,一次性分班结束,不得藏匿学生。四是学校分班要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班额规定,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五是“阳光分班”完成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学生参加入学学业水平检测并分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本市其它学校(不含民办)就读。六是加强学籍管理,对于转入的学生,采取抽签方式安排到学生数较少的班级,在分班后的常态管理中,同一年级平行班学生人数的最大差距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防止把转学变成变相的择班。七是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时总结分班过程中的得失,并于9月5日前将情况总结报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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