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获地方立法权 城市建设或更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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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本报讯(记者 冷静俏 实习生 钱玉婷)池州也有地方立法权了!5月2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确定宿州市等六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决定宿州、蚌埠、阜阳、宣城、池州、安庆市等6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据悉,此前,我省只有合肥、淮南两个城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从现在开始,新增6个城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今后,池州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对城市建设将有促进作用,有助于特色城市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地方立法权落实。
    赴有经验城市考察学习。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组赴淮南、合肥两地,就两市人大的立法工作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学习考察。“我们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可以少走弯路。”除了机构设置这类的“硬件”,池州还需要学习的是立法程序、立法机制以及立法规划,形象地说就是“池州立法的法”。
    选举产生池州法制委员会。立法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修改后的立法法虽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但并不意味着池州马上就能开始立法,中间还有一个承接的过程。法制委员会负责起草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组织实施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审批中。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同时承担法制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目前,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设立正在审批中。“出台一部地方法规并不简单,今后,我市将逐步通过地方立法途径,让城市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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