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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有群众报警称青阳县九芙蓉城市广场有人打架,青阳县公安局蓉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事情系包工头陈某某到工人宿舍安排工地工作事宜,晚餐时饮了大量白酒的四川籍工人徐某某同陈某某发生言语冲突,并上前殴打陈某某,在场工人劝阻并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情绪激动的徐某某已挣脱工友的控制,跑上二楼宿舍踹门、撞墙,并叫嚷要搞死陈某某。在民警上楼准备控制他时,徐某某又顺着宿舍处的手脚架攀上二楼房顶。该工地宿舍为前后间距1米多的二幢二层结构板房,楼顶铺的是蓝色瓦椤板。醉酒后的徐某某在房顶叫嚷蹦跳,并在两幢楼的楼顶间来回跳跃,随时都有摔下的危险。此时,派出所的增援警力也已赶到现场,双方快速碰头后,一组人员攀上楼顶对徐某某进行劝说安抚,一组人员疏散挤在二楼围观的工友,防止现场情绪激化。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徐某某的情绪渐渐平复,停止了在楼顶乱撞乱蹦的行为。民警见机进一步靠前做工作,徐某某终于从脚手架滑至地面,被守候民警牢牢控制,安全带至派出所。
在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案件受理调查工作,收集、固定徐某某违法证据材料,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当日晚,在县局法制大队的协助下,殴打他人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徐某某被依法裁决行政拘留七日,连夜送至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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