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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9时许,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墩上中队民警在G318国道430KM+500M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从青阳驶往贵池方向的无牌红色奇瑞小轿车。
民警立即拦截此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辆前、后号牌均放在车后备箱内,没有悬挂。驾驶员章某辩解说,刚领不久的号牌孔隙不对,不好悬挂。民警立即为其装上号牌,向其宣传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性。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章某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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