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业务 流程本月起变更

[复制链接]

2236

主题

0

好友

0

金币

中级会员

积分
1981
发表于 2015-5-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从5月1日起,我市统一使用国家推广的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办理机动车年检业务,机动车检测中心将直接面向群众,负责签发机动车行驶证检验记录和检验合格标志,车管所通过网络平台实时监控、远程审核检测数据。
    按照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相关标准要求,我市从去年开始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了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同时,交警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撤回了原派驻检验机构负责查验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民警,进一步严格了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今后,检验机构要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检验机动车,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依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检验机构如有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对扰乱检测秩序、骗取群众钱财、与工作人员勾结牟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车辆管理所民警与非法中介勾结,违规办理业务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16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调离车辆管理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